广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些证明不用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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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乱象频发,如何监管?告知承诺制如何“减证便民”,让群众少跑腿?8月17日,广东省司法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以上热点话题回应民生关切。

司法鉴定实施严格准入严格监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当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受理重大、专业案件中,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官断案的重要依据。

然而,近期部分律师和当事人反映,由于司法鉴定存在不公嫌疑,最终影响了法院判决。针对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缺乏鉴定资质、未到达鉴定现场就出具鉴定报告等乱象如何监管?“对于4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一旦发现鉴定人员缺乏资质,或与当事人协商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绝对是发现一单严惩一单。”省司法厅行政应诉处处长陈武明介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目前对于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这四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国家登记管理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有严格的执业准入和执业监管,程序方面要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程序性规定。

同时,公众对于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报告功能的认知转变也很关键。“以往,法官常常把司法鉴定结果当作判案结论来认证,打官司就变成未审先定了。现在不同,三大诉讼法修订后,司法鉴定由原来的审判结论转变为一个参考证据及意见,因此各方都要做好知识的准备、能力的储备。”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建议,在面对鉴定结果时,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以及时在法庭提出,鉴定结果不是最终裁决,双方可以在法庭上对其合理合法性进行裁定,也可以剔除它。“一旦鉴定结果被剔除,就意味着鉴定机构操作不规范或失误,应当退还当事人所支付的鉴定费用。老百姓观念的转变有利于对司法鉴定行业形成更有力的约束。”

“减证便民” 24项证明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

办证难,跑腿多?“施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后,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须来回跑腿提交纸质证明,只用进行书面承诺即可现场办理。”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介绍,今年以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目前,我省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1项,涵盖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五个重点领域。根据省司法厅公布的《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住所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一户多残证明”等24项具体证明事项,占全省总推行事项的77%。

作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单位之一,省司法厅要求各部门在梳理确认推行事项时,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二是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对我省已实现电子关联或者免提交的证明事项,必须按照既定程序办理,不得“化简为繁”,仍将此类事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三是证明事项应减尽减。对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现阶段仍予保留的证明事项,积极加快推动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取消。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部署,积极配合、及时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陈春生介绍,以汕尾市为例,在全省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健全告知承诺办理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汕尾市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定(试行)》。目前,全市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619个,其中直接取消“法无规定”的证明材料730个,替代取消“法有规定”的证明材料6889个,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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